1384322036731本文仅就史屯村一村的有限信息总结,仅供参考。

我对流产的原因总结如下:

  1. 本村承包土地尚未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;
  2. 村内土地管理账册混乱或缺失,对集体财产的管理也并未像县政府的报告提到的那样,已经完成了清理核查;
  3. 承租方委托的代理人得不到村民信任,也未向村民提供承租方的资质及其他相关信息;
  4. 租用保证金金额太低,不足以承担土地因各种情况可能造成的损失;
  5. 租金标准较低,1000斤小麦的价格偏低,目前可查标准已经升到1200斤小麦;
  6. 租金支付时间不合理,村民坚持先付后租;
  7. 村民对土地出租后的生活方式变化估计不足,短期内不易适应,也有其他村已经出租的村民的感受反馈;
  8. 政府政策不明确,我查到了县里成了土地流转中心,但几乎没有村民了解这个情况,也不清楚他们的办事流程;
  9. 村民脱产后没有其他收入来源,每户相比自耕每年平均将减少1万元以上的收入;
  10. 对承租方的背景有疑虑,担心即使有合同条款保障,具体落实的时候也会遭遇非正常的因素阻挠;
  11. 田内坟地的处理措施不明确。

针对以上情况,我预计未来两三年才能完成土地流转,土地经营权证的发放是必要条件,出租流程需要更加清晰,来自已经出租的农户的正面反馈也十分重要。